十多年前, 爸的貿易公司開業, 眼見伯父還在西環當苦力 (搬運工人) , 堂姐在一家日本企業當一小職員, 爸決定聘請他們到我爸公司工作, 薪金比他們本來的水平高幾倍, 伯父是粗魯的人, 常得罪客人, 堂姐工作效率很低, 可是我爸並沒有放棄他們, 畢竟是 "兄弟", 所以繼續讓他們工作, 當時, 我還在加拿大, 幾年前, 香港經濟很差, 我爸的公司也不能幸免... 暑假回香港幫忙, 看到公司的銀行戶口結存, 少得可憐, 我替我爸擔心.
堂姐是負責會計事務, 她非常清楚公司有多少錢, 有一次, 發生了一件事, 讓我很驚訝, 當時公司的現金存款已經很低, 為了清還供應商的貨款, 公司需要動用銀行貸款來支付帳單, 這是最沒有辦法的唯一辦法, 因為動用貸款就需要繳付利息, 農曆新年到了, 有賺錢的公司通常都會多發一個月薪金以作鼓勵, 我爸很信任我堂姐, 所以沒有太在意公司的財政狀況, 只懂努力工作, 那年, 他問堂姐.. 公司現金夠嗎? 如果夠的話, 多發一個月薪金吧! 我堂姐說夠.. 雙糧發了, 其實, 公司並沒有錢, 銀行結餘跟本處於 "負" 的狀態, 堂姐居然說有錢, 還跟我們多拿一點, 讓我們的負債增加.. 這.. 跟騙我爸有甚麼分別?
堂姐的工作效率真的很差, 寫的英文信件, 沒人看得懂, 爸沒辦法, 只好再聘請另外一人幫忙, 卻被我伯父視為眼中釘, 非要趕走他不行, 目的, 為了保住自己跟他女兒的地位, 過了幾年, 我回香港, 媽也會來公司幫忙, 伯父非常討厭我跟我媽, 原因不也是一樣, 這時候, 他們倆覺得越來越受威脅, 很多事情都跟我們抗衡, 其實我並沒有想過要把他們趕走, 只是希望他們可以進步, 這對公司, 對他們也好, 可惜他們沒有這樣想.. 某一天, 伯父做錯事, 爸只是想向他要求解釋, 伯父這人很衝動, 突然火起來, 把鑰匙丟給我爸, 說不幹了.. 就這樣離開了公司, 爸覺的很失落, 兩兄弟, 本以為可以一起合作, 卻變成吵架收場.
隔了一天, 伯父回公司, 說是我爸把他解僱, 所以我們需要賠償給他, 我爸心碎, 伯父還說, 知道我們公司沒有錢, 不管, 一定要我們賠償, 就算我們公司結業也要賠, 這是人嗎? 這是同姓人, 兩兄弟會說的話嘛? 我也覺的很恐怖, 我的伯父會變如此沒人性, 我爸拒絕, 伯父決定告我們.. 哥哥告弟弟.. 被外人聽到一定笑死.. 結果上庭, 被告我爸, 原告伯父, 我真沒想到, 親人最後會在法庭見面.. 真可笑, 可恥
法官冷冷的說, "你們不覺的醜嗎?" 我覺得..
法官要求我們和解, 我們真的不想再被他們糾纏.. 接受了, 就這樣, 事件結束了, 可笑的惡夢告終了, 親人, 兄弟, 堂姐.. 真好笑.
他們離開了已經三年多, 一直沒有聯繫, 只知道他們一直在家鄉說我們的不是, 說我們欺負他們, 我們在家鄉變了壞人, 隨你們怎麼說.. 最近得知, 伯父一直找不到工作, 在家.. 堂姐呢.. 原來在 7-11 當 part time, 一小時 $25.. 唉, 聽到後覺得很感慨, 給她算一算, 每天工作八小時, 工作三十天, 也都只有六千塊, 當年她在我公司, 我爸付她一萬一千塊..
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