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月 20, 2007

呸呸呸呸呸!!!!!!!

今天才踏入豬年的第二天, 我怎麼啦!!! 晚上到維港海徬看煙火, 離開途中, 被一位白癡的車主倒後碰上我的車, 其實只是輕輕碰到而已, 並沒有損傷, 我承認以我的性格, 一定會沒事離開, 新地和信的堅持, 最後要求車主陪我兩百, 其實, 看起來是沒有損傷, 但其實到底是不是真的損壞了, 我也不知道.. 這也算了, 之後打算吃晚飯, 到達九龍城的時候, 我在想一些事情, 本來紅燈的我, 結果就這樣衝過去了, "卡擦".. 我的名車被拍照了, 過幾天吧, 就會收到告票.. oh my god.. 我怎麼搞的啦.. 新年耶!! 好運快來.. 有什麼髒髒的東西, 離開我!!!!!

1 則留言:

匿名 說...

待下一回,你看見別人(*不是你呵),被另一人斬得滿頸鮮血時,你會發覺你實在太笨.....
他昨晚的苦肉計,頂佢個肺啦......
我親身經歷,我老友的車子,
輕輕碰到他人的車,只是刮甩少少油,
連"粒"都無,也得他賠$2500
人家給兩個選擇
1.$2500
2.999
鐵價不二
你實在是超級絕頂大好人....什麼什麼
一定沒事離開,""怒""

全程為您的人上